買賣不動產的過程有其專業度在,一般人不太可能為了買一間房子或賣一塊土地,專工去研究所有跟不動產相關的法令或手續(除非你是個學霸),正所謂【術業有專攻】,找房仲來幫忙就是最便捷、最有效率的方法。好處很多,例如節省你時間上和精神上的消耗、強化對買方拉價或議價的效果、以及在專業法令方面的保障、免去買賣糾紛等等,這些優點,有時候跟你支付給房仲的服務費相較起來,反而是物超所值。缺點當然也會有,需要支付一筆不少的服務費,然後害怕遇到不老實、噗龍共的房仲。
正因為每一筆不動產的交易金額動輒以數百千萬計算,但偏偏你身邊又不曾認識任何房仲朋友,因此在想委託房仲處理之前,如何找到一位可靠又有效率的房仲人員,往往決定委託之後案件銷售的順利與否。在此,達人提出幾個簡單的方向,可以幫助你大略篩選出一位優質的房仲。
一、對於他自己承辦開發案件經營的細膩度
每一個房仲人員的手頭上,多少都會承接幾件委託的案件,你可以口頭詢問他一下目前主辦的有那些銷售案件(一定要是他自己去簽訂委託回來的案件,因為很多房仲會在網路上宣傳由同事開發主導的搶手案件,以吸引客戶的來電),之後你再上他們品牌的官網去找,觀察這些由他主辦的案子從取景拍照、撰寫銷售文稿的用心程度。別懷疑,真的有許多仲介是有去拍照就算數,簡介文稿也是惜字如金、隨便兩三句話搞定,換做今天你是準買方,你應該會很難對這樣的案件動心吧?如果把你的不動產交給他銷售,你可以想像得到,會是差不多的待遇 .....
二、執行銷售工作的熱情
每個房仲人員對於他本身承接委託的案件,都應當盡心盡力為屋主做足銷售工作,而不是委託簽進來就擺著,等同事和同業們來幫他賣。一位稱職的房仲,從委託接案過程到案件售出完成,應該常常關心這案件的銷售和帶看狀況,思考如何增加曝光度,如何增加同事們帶看客戶的意願,因此有些額外工作是應該要主動去做的。比如說,定時整頓環境讓屋況維持整潔,能增加同事帶看時刻客人的滿意度;做好銷售與優點評估資料,提供給同仁在銷售時能對客人做更詳盡的介紹;預找銀行對此房屋貸款的評估,讓客人有意願時也能即時評估自己貸款能力,快速做決定;利用派報、現場廣告或網路行銷方式,積極的去推手頭上委託的案件,主動增加曝光度 ..... 等等,都是積極型房仲會去做的事情。
三、網路行銷的經營程度
在手機與平板使用率非常盛行的今天,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不動產行銷活動都轉移到網路上,因此一個合格的房仲,不應該再只是拘泥於傳單派報、貼電線杆廣告(小蜜蜂)的傳統行銷工具,應該主動積極的去學習並使用網路做行銷。學習網路行銷方式,不只是為了拓展他自身的能見度,更應該是為了能夠幫屋主提升委銷案件的曝光度。一位懂得大量利用網路工具的仲介,可以讓網路變成24小時都在行銷廣告的利器,諸如製作個人網頁、經營部落格、FB臉書貼文、591房屋網廣告等等,房仲懂得的行銷工具越多,對你未來委託他銷售的案件,就有機會被更多的買方看到。
通常,你只要在Google裡頭打上這位房仲的名字或是他手機號碼,就可以瞭解他到底做了多少網路行銷的事情,這方面的資訊倒是非常容易查得到。
四、對於區域的熟悉度
每一位房仲都會有一兩個習慣經營運作(精耕)的區域,可能是他公司附近的商圈,也可能是自己住家的周圍、或是他長期活動的地區,若你想出售的不動產剛好是在這些區域裏頭,Luckily,這位房仲可能就具有能準確分析當地行情、以及對買方解說區域周遭環境的優勢,對於你案件未來的銷售推動有很大的優勢。
若你的不動產不是在他精耕的區域裡面,也別太早下定論,你可以試著跟他聊聊對那附近的看法,若他雖然不能很肯定的跟你解說附近行情,但能基於專業度說出一些對這區域內的分析,之後你不妨可以請他進一步準備你房子附近的資料,再跟你回覆。最糟糕的是,那種連講都不敢講,連發表一下他對附近的看法都不願意的,那就再聯絡了。
五、言談舉止與準備工作
房仲的類型百百款,不管你是要找有衝勁的、專業的、老實的、熱情的,總是得要先見到本人、或談上幾句話才能有準確的評估。比如:服裝儀容與談吐,是觀察他對於這份工作基本的尊重與專業性。不會答非所問用話術轉移你的詢問重點,則可以觀察他做事的誠信(寧願他說他不懂,回去瞭解一下再跟你回覆,也不要聽他黑龍繞桌、亂掰一通);此外,對於委託契約內容與相關不動產法令、稅費的熟悉,則是觀察他的專業度與將來你不動產交易時的安全性。
六、解說委託契約、權利義務與稅費的能力
身為房仲人員,基本條件當然是必須熟知相關不動產法令、專業知識、銷售流程,以及應繳納的稅捐、費用等等,有經驗的房仲,乃至於只憑你給的一個門牌地址,就能做出完整的調查並且備齊資料向你分析說明。而一位合格房仲對於他自己拿出來要讓你簽的委託銷售契約,不僅要瞭解內容,還必須要能主動為你解說權利義務才對,如果連他自己都不瞭解拿給你簽了一個什麼東西,這個委託書你還敢簽下去?
七、不動產專業證照的區分
在不產經紀業的領域裡,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可區分為兩種證照,房仲從業人員必須至少具備兩者之一才能進行不動產委託和銷售,否則被檢舉屬實的話,將被處以高額罰緩。兩種證照都是合法的不動產銷售專業執照,差別在取得的困難度。
第一種是【不動產經紀人】執照,這是必須經過考試院舉辦的國家考試及格(國家核發及格證書),並且具有一年以上的不動產經紀業從業資歷後,再向當地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申請核發證照。也是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裏頭,真正能辦理銷售不動產的專業人員。他必須有能力負責整家房仲店頭裡所有簽署的合約、銷售資料及廣告文案的審核,因此每一家開業的店頭,依照規定都必須至少有一張經紀人證書。
第二種是【不動產營業員】證照,以法令上來講,主要是輔助不動產經紀人執行銷售行為,一般必須接受30個小時相關不動產法律基礎課程訓練,並且通過課後測驗及格,然後才能取得認證機構核發的營業員證書,專業度基本上也都是十分足夠。而一般你在市面上所遇到,有九成五以上的房仲人員,都是屬於這一類的營業員證書。
民眾買賣房地產最終希望的,不外乎是沒有買到太貴或賣得太便宜,以及買賣的過程安全順利、後續不要發生法律糾紛。而一位稱職專業的房仲人員,不是單純只用他的勞力和辛苦換取買賣雙方的服務費報酬,而是更應該運用他的專業,協助委託人把關避,事先免掉很多麻煩。在此,祝福每一位屋主地主都能找到與您投緣又專業的房仲人員,結一個長久的善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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