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中古屋到最後一個步驟就是要交屋了,所謂交屋是指相關過戶流程手續都已經辦完,買方價金也全數進入履保帳戶,這時地政士便會約買賣雙方到房屋現場一起做點交動作,交付權狀與相關書面、收據等,順便讓買方再次檢查屋況無誤,將鑰匙交付給買方,象徵性的移交房屋所有權。完成交屋後,履保帳戶裡的錢隨後就會移轉給賣方,真正完成這次的房屋交易。

交屋雖然是簡單的動作,但有些細節買方還是必須留意,以免日後衍生困與紛爭。

一、務必親自到現場點交並檢視屋況:
現場交屋動作最重要的意義,就是讓買方做最後屋況的確認,是否與先前所見相同,例如有否未發現的滲漏水現象、屋主承諾會先處理的瑕疵有沒有修繕完成、屋況雜物有沒有依事先約定整理好、鑰匙確認等等。若現場發現的滲漏瑕疵,可當場要求屋主依民法負起瑕疵擔保責任做修復(除非雙方有事先約定不負滲漏水保固),至於現場無法察覺的瑕疵(屋主刻意用壁紙遮蓋的滲漏、入住後短期間出現的滲漏、屋主在不動產說明書上不實勾選的瑕疵),如果能確定是屋主交屋前已存在,也可依民法規定去做事後的請求。 參考達人關於滲漏保固文章

二、檢查相關權狀證明是否正確、費用是否繳清
現場地政士會將完成過戶的權狀、完稅單據、繳費收據等通通交付給你。在權狀部分你要核對上面身分資料、相關面積登載是否相符(不要忘記房子有建物和土地兩份權狀喔)。其他諸如地價稅、房屋稅、水電費、電話費、網路第四台瓦斯費用、大樓管理費等是否瘸時繳交完,以免衍生後續爭議。

三、取回預簽的本票、未使用的書面資料
簽約時通常地政是會讓買方預先開立本票放在代書處,擔保第一期款不足部分與尾款;此外,你也會提供相關的身分證件、存簿影本等等個人資料,因此在交屋時,要確定將本票與未使用的個人資料影本通通取回,最好是當場做廢掉。

四、索取所有權謄本、契稅完稅正本、土地增值稅單影本
由於地政機關那邊的完整登記事項必須要調閱所有權謄本才能清楚呈現,因此交屋時務必要求地政士提供本屋建物與土地的最新謄本,才能觀察出原本屋主設定抵押部分是否已經完全塗銷。此外相關稅單的完稅證明務必記得索取。

五、換鎖、遷戶口、換帳單地址、申報自用住宅稅率
換鎖是因為擔心前屋主與房仲手中不知是否還有鑰匙未歸還,換掉較能保障安全。再來房子所有權既然已經移轉完成,不要忘記去遷戶口、變更各種水電、帳單地址、電話遷移或過戶等等生活瑣事。最後別忘記去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不然報稅時可是會採取一般稅率課徵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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