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房地買賣稅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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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合一稅有關裝修費用、取得成本的認列,目前稅捐機關認定的項目有下列幾項。但重點是在於,你在買房子數年之後才要賣房子,想要主張扣除這些成本,你必須記得妥善保留當年相關的單據證明(必須是統一發票類型的單據,而不是只有廠商蓋印章的報價單,最好是有保留報價單加上統一發票)、現場拍照存檔等資料,否則你被國稅局打回票的機率,非常高。

1. 只要是非兩年內會耗損,且附著在房屋上面的裝修費用,都可列入成本。(這是指取得房屋時,支付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且非二年內就會耗竭的增加、改良或修繕費用,基本上就是講結構修繕、木作裝潢部分的費用)
2. 玻璃屋式鋁窗、外推曬衣架、冷氣機等,不能列入。
3. 馬桶、洗手台、浴缸等設備更新,可以列入。但在房屋持有居住期間,因為衛浴設備老舊毀損的更新,會被認定不屬於取得成本之類,而是維護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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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達人 吳志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目前房市最熱門的話題,就是政府即將推動的兩稅合一制度,但到底甚麼是兩稅合一制度,為甚麼大家期待它能打退投資客,抑制投機性房價上漲?讓好事達人稍稍來講解一下。

房地兩稅合一,是指將房屋及土地以合併後的買賣實價總額,扣除實際取得成本後,按照實際的獲利課徵所得稅。我國目前買賣房地產課稅方式採取房、地分離的課徵制度,也就是賣出房地產後,針對土地課徵土地增值稅,針對房屋部分則課繳房屋稅。但法令對房地產在持有或買賣階段課稅,多數是以政府公告價格課徵,因為偏離市價水準,始終無法真實反映公平稅賦。

依照房地合一修法原則,房產交易利得採雙軌課稅,也就是所得稅與土地增值稅併行課徵。房屋所有人在賣出房產時,按實際交易價計算的交易利得,先扣除房產取得成本【當初買進的成本+過戶+裝潢等等列舉項目成本】,最後在課徵所得稅時,扣除土地部分持有期間漲價數額,再以餘額課徵所得稅,以免土地部分遭重複課稅。

房地合一制將房產交易利得與薪資、股利等綜合所得「分開計稅」,但仍會合併在同一張申報書中報稅。分開計稅的稅率會依交易利得的高低「分級課稅」,採取累進稅率,稅率最高可能達到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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