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房屋持有稅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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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察這幾年各縣市的地價稅飆漲得很離譜,居然還有已經繳稅繳很多年的朋友跑來問好事達人,聽說地價稅還有分自己用跟一般的,差別在哪裡?怎麼區分?怎麼去申請?我心裡想著卻不敢直接明說,老兄你想必已經多繳很多年的稅金了齁 .....

  每年11月開徵的地價稅(地價稅不是持有空蕩蕩的土地才有喔,別忘記你住的透天、甚至大樓下面也配屬一小塊持分土地,這土地也是要課稅的),若按照一般使用的稅率是10‰~55‰,而且採取累進方式課徵;但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自用住宅條件,就可以去申請改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自用住宅的地價稅率只有2‰,繳起稅來金額可是相差非常多。但前提是,政府並不會主動核定給你自用住宅稅率的優惠,你得要自己去申報才有。如果你不知道自己目前是使用哪一種稅率,可以檢查你先前每年繳交的地價稅通知單上,【稅地種類】這一個欄位,會有註記一般或是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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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許多父母為了讓小孩擠進好學校,不要輸在起跑點,會想盡辦法把小孩跟父母的戶口遷入住在明星學校學區內朋友的戶籍地址裡面,這樣才有機會進入明星學校學籍。但是別以為只是寄個戶口沒甚大不了,你知道你未來可能要多繳五倍的稅嗎?簡單的一個遷戶口動作,卻可能讓身為好朋友的你要多繳很多稅金。

因為,如果一棟房子內存在有兩個不同家庭的戶籍(即原來屋主和遷入戶口的朋友)時,國稅局就可能會特別注意這樣的狀況(因為大部分情況下,兩戶會不同姓氏)。除了會被國稅局認定可能有租金收入追查所得之外,甚至進一步將該棟房子認定是「非自用住宅」。目前台灣地區房屋持有人每年應繳的稅,主要有房屋稅與地價稅兩種,而以這兩種稅的現行稅制設計,採認自用型與非自用型住宅兩者之間的稅率,金額可能會相差到數倍以上。簡單用下面例子大略說明:

(1)地價稅

假設現在有兩間房屋AB,土地的面積都是100平方公尺,申報地也一同樣每平方公尺10000元。其中B土地符合稅法上自用住宅相關規定,假設累進起點地價為新台幣150萬元,那麼地價稅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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