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ct 13 Mon 2014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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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最多台南市優質車墅透天、大樓華廈、農地建地、店面廠房?
- Nov 11 Sun 2018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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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裡尋他千百度,如何找到稱職的房仲人員來幫你銷售房屋土地不動產?

買賣不動產的過程有其專業度在,一般人不太可能為了買一間房子或賣一塊土地,專工去研究所有跟不動產相關的法令或手續(除非你是個學霸),正所謂【術業有專攻】,找房仲來幫忙就是最便捷、最有效率的方法。好處很多,例如節省你時間上和精神上的消耗、強化對買方拉價或議價的效果、以及在專業法令方面的保障、免去買賣糾紛等等,這些優點,有時候跟你支付給房仲的服務費相較起來,反而是物超所值。缺點當然也會有,需要支付一筆不少的服務費,然後害怕遇到不老實、噗龍共的房仲。
正因為每一筆不動產的交易金額動輒以數百千萬計算,但偏偏你身邊又不曾認識任何房仲朋友,因此在想委託房仲處理之前,如何找到一位可靠又有效率的房仲人員,往往決定委託之後案件銷售的順利與否。在此,達人提出幾個簡單的方向,可以幫助你大略篩選出一位優質的房仲。
一、對於他自己承辦開發案件經營的細膩度
每一個房仲人員的手頭上,多少都會承接幾件委託的案件,你可以口頭詢問他一下目前主辦的有那些銷售案件(一定要是他自己去簽訂委託回來的案件,因為很多房仲會在網路上宣傳由同事開發主導的搶手案件,以吸引客戶的來電),之後你再上他們品牌的官網去找,觀察這些由他主辦的案子從取景拍照、撰寫銷售文稿的用心程度。別懷疑,真的有許多仲介是有去拍照就算數,簡介文稿也是惜字如金、隨便兩三句話搞定,換做今天你是準買方,你應該會很難對這樣的案件動心吧?如果把你的不動產交給他銷售,你可以想像得到,會是差不多的待遇 .....
- May 20 Sat 2017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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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篇:租約到期未續約,變成不定期租賃契約關係,怎麼辦?
最近好事達人經常接到許多房東打電話問我,租約已經到期甚至超過幾個月了,還沒有續簽新的合約,但房客開始耍賴、閃躲甚至不繳租金,該怎麼把房客趕走?遇到這樣的狀況,首先要考慮的是,這個租賃關係是不是已經變成不定期租賃?如果是,那麼狀況就會跟正常租賃合約的處理方式有所不同。
所謂的不定期租賃契約,依照法律上的規定有以下三種情況:
(一)租賃契約訂立之初,即未定有期限者。比如說租約只寫著自即日起,但沒有寫到至甚麼時間為止。
(二)不動產租約期限逾一年,且未立字據者(民法第422條)。比如老一輩的人常只以口頭約定承租,彼此互信。
(三)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仍為租賃物之使用收益,而出租人不即表示反對之意思時(民法第451條內容)。
- Jan 13 Fri 2017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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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榮獲台南市不動產經紀人公會菁英獎小小感想

達人有幸獲得台南市不動產經紀人公會評選為【第五屆 不動產經紀人 菁英獎楷模】(2016年度),在如此一個專業不動產經紀人的團體裡,能獲得諸多前輩先進的評選肯定,是我個人莫大殊榮。
初入行時,心裡頭非常清楚,身處在臥虎藏龍的不動產與房仲業界中,取得不動產經紀人執照只是證明我的『理論』還行,對於實務經驗,仍需要諸多業界前輩與學長姊的無私指導,才能有向上增長的空間。
感謝所有指點與幫助過我的貴人,感謝曾經打擊我讓我轉化成長的人,感謝台南幸福家不動產團隊夥伴,更感謝我的家人。
獎牌與紅背帶我留下,頭銜與榮耀獻給全體不動產經紀人公會前輩,你們,才是我心目中真正的菁英。
- Jan 03 Tue 2017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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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安平區五期重劃區,台南新亮點
好事達人本身就住在安平五期重劃區,可以說是從台南市政府剛搬來五期那些年開始,見證到五期逐漸繁榮的過程。而目前達人對房仲經營的重點區域,也就是在五期重劃區,因此對於這一區街道巷弄大小事的掌握,也十分有心得,
整個五期重劃區幅員廣闊,但不講連老台南人都還不會注意到,整個五期其實是以11座橋梁與台南市市區作連結,因為五期是海埔新生地淤積的地形形成,因此在五期的建築物,尤其是大樓在施作地基結構時,都必須植入更多的地基基樁來穩固樓盤,從美濃大地震不難發現,五期的大樓即便可能牆面受損,但大樓結構都是完好,因此來五期買大樓是可以安心住的。
安平五期的整體環境,大概有以下幾點特色:
- Dec 23 Fri 2016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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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保篇:甚麼是不動產買賣時的價金履約保證制度(履保)?買賣房子一定要辦嗎?
一筆不動產的價值動輒數百上千萬元,早年在作不動產買賣交易時,由於配套的保障措施不甚完備,導致最容易發生糾紛的環節經常出現在假買賣詐欺、以及代書過戶有瑕疵這兩種狀況。尤其,假買賣、真詐欺這一類的智慧型犯罪更是屢出新招,近年在新聞上還曾發生有歹徒利用製作精細的偽造土地所有權狀,假裝急著用錢要賤賣土地,願意以低於行情價格脫手給金主,而條件是必須立即支付一部分的現金讓他應急,最後假地主卻在拿走數千萬之後便消失無蹤。這個案例規劃之精密,中間甚至還騙過金主的御用代書、律師等專業人士眼睛。
因此,目前業界(房仲、地政士)在執行不動產交易時,大多會強烈建議客戶採取【履約保證專戶】方式辦理過戶,雖然必須多花幾千塊錢,但避免的風險卻是幾百數千萬元的損失,所以達人也會同樣建議,在進行不動產買賣過戶時儘量採取履保方式來確保你的權益。以下就稍微介紹,甚麼是不動產交易的履約保證制度,以及大概的流程。
不動產買賣價金履約保證的意義
簡單來說,「履約保證」就是當雙方簽完買賣契約之後,找一個第三方公正人(不屬於買方、賣方、房仲、地政士之中任何一方),負責用一個專門、獨立的銀行信託帳戶,保管買方陸續支付進來的買賣房屋款項,並由這公正第三方負責來撥付中間產生的相關手續、稅捐等費用。等到確認買賣雙方的付錢和房屋過戶動作全部完成了,再把專戶裡剩餘款項及利息全數移交撥款給賣方(原屋主),差不多就是一手交錢一手交屋。這個制度的優點是,從簽定買賣契約開始,到辦理過戶、交屋完成之間,錢都由公正第三方機構居間執行價金收受和撥款動作(履約專戶),同時監督雙方付款、辦理過戶的程序,避免因為買賣任何一方故意或過失的行為,導致契約無法順利履行時(例如一方落跑、不動產被查封、惡意違約、一屋二賣),另外的一方才不會因此發生損失或民事糾紛的一種制度。例如:買方已經支付給屋主一部分價金之後,屋主卻拿著錢落跑了,或者是屋主的房子已經被完成過戶登記,卻無法順利拿到最後的尾款,後續還需要面對冗長的法律程序去追討。
價金履約保證是在保什麼?
- Dec 12 Mon 2016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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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貸篇:簡單幾個方法,做好買房前的貸款規劃
當前台灣房價普遍偏高,年輕人想買房子,除非是土豪世家,否則即便是靠爸靠媽族,要能順利買到房子,還是多半得仰賴房屋貸款金額的補足。因此如何申請到足額的房貸、又要兼顧利率,就是一門很大的學問。千萬別以為房貸是瀕臨買房時才需要做規劃,其實從你有欲望想買房的那一刻起,就要細心鋪路,做足表面工夫 .....
一、長期固定在一家銀行交易,貸款時有機會爭取到低利率、高額度
最好平常就跟銀行保持良好關係,盡量集中財務往來在同一家銀行(尤其民營銀行),維持偶而使用信用卡的習慣,保持繳款信用狀況良好,不拖欠逾期繳費,至少要每月按時繳交最低還款金額,做足長期信用良好的記錄。這樣在未來申貸時,銀行無需太多調查,便會因為信任你的違約風險較低,願意給你更優惠的內容。
二、產品(房子)本身的條件,決定大概可貸的金額與成數
申請貸款時,房屋價值決定銀行評估基本的可貸金額與貸款成數,若你要購買的房屋有以下特色,一般都可取得較高的貸款成數,相對地,若房子周圍條件不佳(變電所、墳場),也回影響銀行評估,所以找房子時,就需要多加注意。
- Dec 05 Mon 2016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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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篇:怎樣才算是違章建築?我家的違建、增建會不會被拆?

幾位外國來的朋友常對我說,他們看台灣城市裡的房子非常不習慣,因為台灣的房子不論新舊,最大特色就是或多或少都會有違建或增建的現象,不但讓原本的建築物變得像衣服補釘一樣難看,還存在許多消防公共安全上的隱憂。如果你家是二、三十年以上的房子(尤其是透天厝),別懷疑,應該八九不離十存在違建的部分,因為加蓋違建是一種時代性的產品,在當年的建築風氣之下,房屋不增建一下、不多蓋一點反而是一種不太正常的事。根據內政部在2016年所做的統計,全台灣統計在案的違建棟數就有66萬棟,這還只是有被查報舉報的部分,至於沒計算到的,數量應該不只於此吧。
違建的定義
所謂違建,依照內政部定義,是指「未經主管建築機關審查許可並發給建築、使用執照,而擅自建造及使用的建物」。另外,依照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2條規定:本辦法所稱之違章建築,為建築法適用地區內,依法應申請當地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方能建築,而擅自建築之建築物。廣泛地來說,就是下列幾種狀況:
1、違反建築法規,或建築物已經達到該筆土地容許興建的建蔽率、容積率與高度的法定上限時,任何額外加蓋的建築均屬違建
2、違反土地使用分區容許的使用用途或建築法令(例如工業區住宅、農舍型豪宅、農地上搭蓋工廠)
- Nov 25 Fri 2016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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斡旋篇:房仲說的下斡旋是什麼?斡旋金、要約書又是甚麼?
或許你在看房子的過程,常會聽到房仲口中有意無意提到要你「下斡旋」「下斡旋」,奇怪,到底這個「斡旋」是甚麼東西,為何房仲要這麼積極推銷給我。簡單的說,下斡旋就是要請你,如果真的很喜歡這一間,就出個數字,我開始幫你去跟屋主喬價錢的意思。
斡旋,如同字面上的意義,就是雙方進行磋商、溝通,希望能談出一個共識;但在現行的不動產交易流程裡,「斡旋」並不只是口頭講講、喊個價這麼簡單,它有一些制式的步驟要做,而且是具有法律效力保障的步驟。況且,在房仲的這邊,也必需要有一份正式出價的書面依據讓屋主看到,房仲才有辦法讓屋主認真坐下來談價錢。(相信我,用口頭出的價格屋主已經聽到不想再聽了,你再叫房仲先用口頭去問屋主多少錢要賣,其實沒多大意義)
記住,下斡旋的方式一共有兩種,你可以自行選擇採用
目前不動產經紀業實施的下斡旋制度有兩種方式,第一種需要交付一筆現金(也就是斡旋金,通常數萬元不等或固定成數,用支票也可以)外加簽一份斡旋書;另一種則只單純簽一份要約書(不必交付現金),兩種的目的都在於要讓屋主知道,有一位正式的買家願意出價來洽談。此外,你所簽署的這一份書面將來也會發生法律上的效果,對雙方而言都是一種保障也是約束。而依據內政部的規定,這兩種下斡旋方式,不動產經紀業者(房仲)都有義務必須要主動告知你,並且詳細解釋給你聽,再由你自由選擇想要採取的方式。在不成文的民情習慣裡,中南部人比較喜歡採用斡旋金方式議價,北部則較多人選擇要約書方式。
(1)採斡旋金方式:早年先民在做不動產的買賣時,不管是不是透過中間人介紹,為了表示誠意,通常會先拿出一筆現金當作憑證,順便向對方提出願買的價格,若您願意的話就先收下這筆錢當做定金,咱們這筆交易就這樣說定了,因此這樣的模式也叫「放軟定」、「放小定」。沿襲至今,變成一種以提出斡旋金進行議價的方式,由買方以交付數萬元不等的現金,並簽屬一份斡旋書面,上頭載明你願意出價總金額以及相關權利義務的書面,交由房仲人員作為憑據,去向屋主方面回報出價以及議價。當然,很少一次喊價就能成交的,這期間可能會來來回回不停議價,若能議出一個雙方都認可的價錢,將斡旋書上面金額修改之後,交由屋主簽名確認,它就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
- Nov 14 Mon 2016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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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房仲業消失了,不動產買買會變成甚麼樣?
說真的,房仲真是一個很微妙的行業。
一般職業的賺錢模式,要不就是靠腦力(專業夠),要不就是靠勞力(漢草賀),要不就是靠機會(踩狗屎),而房仲業卻是兼具這三種賺錢型態的行業。怎麼說?房仲要靠專業知識和口才,說服買賣雙方客人買單,還要為客人解決法令和買賣過程的疑慮,靠的是腦力。整天接電話騎車來回奔波帶看,四處走路派報貼單,爬上爬下幫空屋清潔打掃,靠的是勞力。最後,夢想遇到一次就賺很大筆的傭收服務費的案子(俗稱大泡),除了要積德行善齋戒佈施,還要初一十五走廟拜拜,指望的就是一個機會財。所以說,房仲還真不是一般正常人幹的職業 .....
如果有一天,房仲們都罷工了(基本上不可能,因為台灣房仲的薪水大多是沒有底薪,全靠成交服務費抽傭自己賺,老闆會說,要罷工的請自便),甚至整個房仲行業鍊(房仲業、售屋廣告平台)徹底從社會上消失了,我們來想想看,台灣房地產的買賣會變成怎麼樣的情況?
1. 回到以前,屋主自己到處找電線杆、社區佈告欄貼紅紙賣房子,花錢刊報紙分類小廣告,上各個網站、臉書和PTT貼售屋訊息。買方則要自己騎車大街小巷找有貼售字的房子,這個月沒有人家賣屋,下個月再過來繞一圈。或者,每天上網找尋屋主貼在臉書售屋的資訊,再一個一個打電話跟屋主喬時間,一間一間現場看實景。
2. 屋主所接到的每一通買方詢問電話,全都都要自己拿鑰匙去帶看,不管颳風下雨、上班外出、洗澡吃飯拉屎中,通通得速速趕過去,這還不包括要應付那一群最愛亂砍價的投資客來插花搗亂。而買方每一次去看屋時,得要先找一枚壯丁同行護駕,最好是那種身上有兩塊胸肌、四塊二頭肌、八塊腹肌那種,以免遇到怪怪的屋主難以脫身。若妳身邊沒有這樣的男人,就只能打電話花錢找吳柏毅(UberEat) 來兼差陪你看房。
- Nov 07 Mon 2016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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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能研發基地 沙崙科學城啟動 2016.11.07

百年默默無聞的歡煙蔓草堆,即將變成寸土寸金的地點,即便環保人士極力懷疑開發選址的合適性,但還是有許多歸仁的鄉親樂見其成。
歸仁,自從高鐵通車以後,似乎再沒這麼熱鬧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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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能研發基地 沙崙科學城啟動 2016.11.07
- Oct 22 Sat 2016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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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篇: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要怎麼申請,有甚麼節稅秘訣嗎?
觀察這幾年各縣市的地價稅飆漲得很離譜,居然還有已經繳稅繳很多年的朋友跑來問好事達人,聽說地價稅還有分自己用跟一般的,差別在哪裡?怎麼區分?怎麼去申請?我心裡想著卻不敢直接明說,老兄你想必已經多繳很多年的稅金了齁 .....
每年11月開徵的地價稅(地價稅不是持有空蕩蕩的土地才有喔,別忘記你住的透天、甚至大樓下面也配屬一小塊持分土地,這土地也是要課稅的),若按照一般使用的稅率是10‰~55‰,而且採取累進方式課徵;但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自用住宅條件,就可以去申請改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自用住宅的地價稅率只有2‰,繳起稅來金額可是相差非常多。但前提是,政府並不會主動核定給你自用住宅稅率的優惠,你得要自己去申報才有。如果你不知道自己目前是使用哪一種稅率,可以檢查你先前每年繳交的地價稅通知單上,【稅地種類】這一個欄位,會有註記一般或是自用。
一、自用住宅用地的適用條件:
(一)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名下所持有的房屋,目前有其中一人於該地設有戶籍登記:直系親屬在法律上是指往上算至祖父母、父母或岳父母,往下算至子女、孫子孫女等都算是,而兄弟姐妹叔伯姑姨外甥這些是屬於旁系親屬,不能算入。此外,如果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曾經在9月22日以前【全部】將戶籍遷出,之後又遷回,理論上就必須再重新申請,才能再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戶籍不在的那段期間,則按照一般用地稅率課徵核算。
(二)須無出租、且無營業行為:換句話說,如果房子是出租給他人,或是兼有做雜貨店、餐飲、乃至網拍生意等商業營業的話,都不能稱做是自用住宅。大樓或透天房屋有一部分面積供出租或營業使用,但扣除該部分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外(比如一樓租人當店面,二樓以上作住家),其它供自住使用的房屋面積,還是可以按面積比例適用(但申報面積不得少於總建坪的六分之一),也就是有出租營業的部分按一般稅率課稅,符合自用住宅條件部分則按優惠稅率課稅。而一般人擔心的,因為就讀學區被別人寄戶口,導致戶籍內出現不同姓的人,會不會被地方稅捐單位認定有出租行為,進而要求以一般稅率繳稅,這部份依據達人請教地方稅捐機關,得到答覆仍是以有無租賃事實作認定,除非有戶籍內太多異姓人口設籍,或是有人舉報租賃情況,稅捐機關才會特別做稽查。若屆時被抽查,且確實只是單純寄戶口設籍,則可填具【設籍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做佐證即可。